個資法上路 可望催生數位鑑識產業


過去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數位鑑識產業,可望在個資法上路後,重新揚眉吐氣。

檢察官出身、現為資安業者中華龍網總經理葉奇鑫表示,新版個資法上路後,由於企業一旦面臨賠償責任,依規定需要證明「無故意或過失責任」才能免責, 因此和用戶往來的證據,尤其是數位證據的保存上,必須更為小心。因此民間的數位鑑識產業可望回春,前者不旦可以幫助業者在日後舉證時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也 能預先規劃,幫助業者知道要怎麼「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副理事長,同時也是中央警察大學資管系教授林宜隆也在先前的採訪中表示,在個資法實際上路後,將會有更多稽核工具,也就是資安鑑識的服務、技術等應運而生。
個資法即將在明年中上路,現階段企業仍不知道何去何從。從專家的角度來看,許多面向都還百廢待舉。數位證據的辨識即是其一。

數位證據的專業辨識之所以重要,即在於包含了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數位內容,具有數位證據的脆弱特性,例如易於複製、消滅、修改等,將讓稽核更為困難。
唯目前資安鑑識的技術在台灣還沒有廣獲重視。法務部調查局已經在2006年12月正式成立第一座資安鑑識實驗室,負責搶救、復原儲存媒體中被損毀的機密資料等,服務對象以法務部各級單位為主。

至於在民間,資安鑑識公司還寥寥無幾。在國外有名的H-11 Digital Forensics今年初才在台成立分公司,與台灣總代理鑒真數位公司合作設立全台首座商用專業數位鑑識實驗室。
「過去即便是檢調單位的數位辨識證據,也會被質疑檢察官和調查局,具有球員兼裁判的身份,」葉奇鑫指出,最常見的數位證據抗辯,就是指控檢調單位和警察變造。這就是何以需要民間數位鑑識公司的存在理由之一。

另一點原因則是人為。他表示,鑑識技術難免會因為人為因素而犯錯,不能只單單仰賴一方說法。因此數位鑑識產業越成熟,對業者而言越有保障。
不過在此之前,專家還是認為先催生數位證據法會更有效帶動產業蓬勃。葉奇鑫表示,基本上法條的審議通過都不難,現在就是看政府有沒有意識到問題的重要性,以及是否有相關的人才來草擬法案。

轉自Z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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